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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关于对县林业局、县教体局进行工作评议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17-05-15 来源:  阅读次数:

各乡镇场、县直各单位:

   《关于对县林业局、县教体局进行工作评议的实施方案》已经主任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永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年5月15日

 


 

关于对县林业局、县教体局进行工作评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有关规定和《县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要点安排,经主任会议研究决定,5月中旬始组织部分市、县人大代表对县林业局、县教体局2015年以来的工作进行评议。为确保评议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县林业局、县教体局工作情况进行评议。通过评议,促进县林业局、县教体局改进工作,认真履职,依法行政,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推进林业、教体各项政策落实到位,为建设全省“工业强县、农产名县、美丽家园、民生永丰”作出积极贡献。

二、组织领导

县人大常委会成立评议工作领导小组:

 长:傅  

副组长:黄东军、雷永发、卢  胜、黄道波、邓建华、张  

 员:李运伟、宋明根、汪志民、王梅花、吴美华

三、评议内容

(一)对县林业局工作评议的主要内容:

1、宣传贯彻执行林业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情况;

2、贯彻实施全县林业生态环境建设,实施植树造林、退耕还林、封山育林,尤其是南部山区封山育林、阔叶林保护情况;

3、开展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工作情况;

4、开展林业行政执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情况;

5、加强林业基金的征收管理使用情况;

6、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国有林场改革、推进民生工程工作情况;

7、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

8、加强班子自身建设和局机关、下属单位工作作风建设情况。

(二)对县教体局工作评议的主要内容:

1、贯彻执行部门相关法律法规情况;

2、教育体育规划布局以及全县教学条件改善情况;

3、落实教育改革“1+3”文件精神,加强教育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情况;

4、组织指导全县教育体育工作、体育活动统筹管理和体育产业发展情况;

5、教育队伍建设和管理情况;

6、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

7、加强班子自身建设和局机关、下属单位工作作风建设情况。

    四、参评人员

1、县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

2、市人大代表:张小红、王春华、陈月琴

3、县人大代表:吴昌禄、解宝昌、曾永平、凌清富、范敦志、郭小飞、门  杰、叶时钦、聂  煜、李赫禹

五、方法步骤

整个评议工作分为准备、调研、评议、整改四个阶段。具体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为:

(一)准备阶段(510日—5月20日)

1、县人大常委会研究制定评议工作实施方案。

2、县人大常委会于5月18日上午8:30在县行政中心115会议室召开评议动员大会。参会人员为:全体参评人员,县政府分管领导,县法院院长、县检察院检察长,县林业局、县教体局机关股级以上干部及其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大会议程为: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宣读评议工作实施方案;县林业局、县教体局主要负责人分别作表态发言;县政府分管领导讲话;县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讲话。

3、县林业局、县教体局组织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总结2015年以来的工作开展情况,并于5月20日前将书面自查报告分别报送县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工委、教科文卫工委,同时将电子稿发送至邮箱yfrdb@126.com

(二)调研阶段(5月21日—6月30日)

1、各参评人员通过联系选民各自开展调查研究,收集群众对县林业局、县教体局工作的意见。

2、县人大常委会派出6个评议调研组(详见附件),依据县林业局、县教体局的工作职责和本次工作评议的主要内容,通过走访、座谈、查阅资料、实地察看等形式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县直有关单位、乡镇场、人大代表等对县林业局、县教体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形成书面材料分别报送县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工委、教科文卫工委。第一、第二调研组还要分别以个别谈话的方式向县政府分管领导、局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了解情况,召开基层群众和服务对象座谈会,广泛听取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县直学校)和社会各界对县林业局、县教体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选任联工委、教科文卫工委在梳理汇总的基础上分别形成书面调研材料。

3、各乡镇人大要协助县人大常委会收集对县林业局、县教体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形成书面材料于6月20日前分别报送县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工委、教科文卫工委,同时将电子稿发送至邮箱yfrdb@126.com

(三)评议阶段(71日—7月5日)

1、县人大常委会于7月3日上午8:30在县行政中心115会议室召开对县林业局工作评议大会。参会人员为:全体参评人员,县政府分管领导,县法院院长、县检察院检察长,县林业局机关股级以上干部及其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大会议程为:县林业局主要负责人作工作汇报;县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作综合评议发言;其他参评人员和与会人员作评议发言;参评人员根据测评标准,对县林业局进行测评打分,评定档次;县林业局主要负责人对评议意见作表态性发言;县政府分管领导讲话。

2、县人大常委会于7月3日下午3:00在县行政中心115会议室召开对县教体局工作评议大会。参会人员为:全体参评人员,县政府分管领导,县法院院长、县检察院检察长,县教体局机关股级以上干部及其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大会议程为:县教体局主要负责人作工作汇报;县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作综合评议发言;其他参评人员和与会人员作评议发言;参评人员根据测评标准,对县教体局进行测评打分,评定档次;县教体局主要负责人对评议意见作表态性发言;县政府分管领导讲话。

3、工作评议大会结束后,县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工委、教科文卫工委将评议意见进行归纳整理,形成书面评议意见,提交主任会议研究后,以县人大常委会名义分别交县林业局、县教体局进行整改,并抄送县政府。

(四)整改阶段(7月6日—1120日)

1、县林业局、县教体局根据评议意见,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并在7月20前将整改方案分别报送县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工委、教科文卫工委。

2、县人大常委会派员开展跟踪监督,督促评议意见整改落实。

3、县人大常委会于11月中旬听取县林业局、县教体局整改情况汇报,并分别由参评人员进行测评打分,评定档次。如测评结果为“不满意”的,县人大常委会将责令被评单位再次整改。

六、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端正态度。对政府部门开展工作评议,是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行监督职能的重要方式,也是促进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不断改进和提高工作的有效形式。县林业局、县教体局要正确对待这次工作评议,认真开展自查,积极配合评议,虚心听取意见,自觉接受监督,积极进行整改,把工作评议作为改进工作、自我教育、不断完善、全面提高行业工作水平的有利契机,边评边查,边评边改。

(二)深入调研,注重实效。各评议调研组要深入有关单位和干部群众中广泛听取意见,掌握真实情况,为评议工作提供事实依据。调研中要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的原则,既要听取批评意见,也要听取表扬意见;既要帮助找出问题和不足,也要实事求是地肯定成绩。评议反映的问题要真实、具体,提出的建议要切实可行,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评议时要加强与县林业局、县教体局的沟通、协调,切实增强评议效果。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评议工作由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和部署,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负责组织实施,县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工委、教科文卫工委牵头落实评议的各项具体工作。各评议调研组要在县人大常委会的统一部署下,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扎实开展好评议调研,确保圆满完成评议工作。县新闻单位要积极配合,加大宣传力度,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活动,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

附件:县人大常委会评议调研分组安排

 

 

                           附件:     

 县人大常委会评议调研分组安排

 

第一调研组:

单位:县林业局及局机关直属单位、龙冈畲族乡

调研人员:张 敏、朱春龙、吴美华、曾 联系人:吴美华

第二调研组:

调研单位:县教体局及县直学校、恩江镇

调研人员:卢 胜、汪志民、陈月洪、詹景春、陈月琴、王春华。联系人:詹景春

第三调研组:

调研单位:古县镇、陶唐乡

调研人员:黄东军、李运伟、曾春庚、龙家风。联系人:曾春庚

第四调研组:

调研单位:藤田镇、潭头乡、李山林场

调研人员:雷永发、曾尖敏、陈金南、张 伟。联系人:张

第五调研组: 

调研单位:沙溪镇、森林公安局、官山林场

调研人员:黄道波、王梅花、魏军辉、程军梅。联系人:魏军辉

第六调研组: 

调研单位:潭城乡、七都乡、县财政局

调研人员:邓建华、宋明根、聂炳峰、陈平贤。联系人:宋明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