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场,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县林业局、县教体局进行工作评议的实施方案》(永常发[2017]17号)精神,经主任会议研究,决定于5月18日召开评议工作动员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7年5月18日(星期四)上午8:30,会期半天。
二、会议地点
县行政中心一楼115会议室。
三、会议议程
1、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宣读评议工作实施方案;
2、县林业局主要负责人作表态发言;
3、县教体局主要负责人作表态发言;
4、县政府领导讲话;
5、县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讲话。
四、参会人员
1、县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
2、县政府领导,县法院院长、县检察院检察长;
3、市人大代表:张小红、王春华、陈月琴;
4、县人大代表:吴昌禄、解宝昌、曾永平、凌清富、范敦志、郭小飞、门 杰、叶时钦、聂 煜、李赫禹;
5、县林业局、县教体局机关股级以上干部及其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由县林业局、县教体局分别负责通知参会)。
五、有关事项
1、请参会人员按时到会,并提前15分钟入场。
2、请县林业局、县教体局主要负责人准备好表态发言,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
3、请县林业局、县教体局等有关单位于5月17日上午11:30前将参会名单报送至县人大办邮箱:yfrdb@126.com。
4、请县电视台和《今日永丰》记者到会采访。
永丰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7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