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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对县公安局、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进行工作评议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18-08-01 来源:  阅读次数:

各乡镇场、县直各单位:

   《关于对县公安局、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进行工作评议的实施方案》已经主任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永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8年7月25日

 

关于对县公安局、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进行工作评议的实施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有关规定和县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安排,经主任会议研究决定,于7月下旬开始组织部分市、县人大代表对县公安局、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2016年以来的工作进行评议。为确保评议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县公安局、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2016年以来的工作情况进行评议。通过评议,促进县公安局、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改进工作,认真履职,依法行政,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推进公安、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各项政策落实到位,为加快建设全省“工业强县、农产名县、美丽家园、民生永丰”作出积极贡献。

二、组织领导

县人大常委会成立评议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傅  伟

副组长:黄东军、雷永发、卢  胜、黄道波、邓建华

成  员:李运伟、宋明根、汪志民、王梅花、吴美华

三、评议内容

(一)对县公安局工作评议的主要内容

1、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安工作路线、方针、政策情况;

2、常住人口安全管理、日常巡逻等公共安全工作情况;

3、国家安全、非访打击、综治安全、矛盾调处等社会维稳情况;

4、户籍、出入境、娱乐场所、公共服务场所、看守等行政管理服务情况;

5、强非敲、扫黑除恶、禁毒、禁赌、刑事和治安案件办理等实战能力建设情况;

6、天网、地网等工程信息化和公安装备建设情况;

7、队伍自身建设和管理、工作作风及廉政建设情况;

8、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

(二)对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工作评议的主要内容

1、宣传贯彻落实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和质量技术监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情况;

2、在全县范围内查处违反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情况;

3、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工作情况;

4、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保健品的安全监管工作情况;

5、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情况;

6、质量监管工作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情况;

7、队伍自身建设和管理、工作作风及廉政建设情况;

8、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

    四、参评人员

1、县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

2、市人大代表:陈知勇、胡怀松、宁志斌、祝林生

3、县人大代表:陈  波、陈广宗、吴昌禄、张志华、肖建平、解宝昌、阙  勇、汪建平、丁学伟、范敦志、李洪鸣、王家任、郭小飞、钟海明、薛  松、李  峰、肖国辉、艾军明、权  勇、宁鸿先、王服平

五、方法步骤

整个评议工作分为准备、调研、评议、整改四个阶段。具体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为:

(一)准备阶段(7月中旬—7月下旬)

1、县人大常委会研究制定评议工作实施方案。

2、县人大常委会于7月27日下午3:00在县行政中心115会议室召开评议动员大会。参会人员为:全体参评人员,县政府领导,县监察委主任,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县公安局、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领导班子成员、机关科室主要负责人及其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大会议程为: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宣读评议工作实施方案;县公安局主要负责人、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分别作表态发言;县政府领导讲话;县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讲话。

3、县公安局、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总结2016年以来的工作情况,并于7月底前将书面自查报告分别报送县人大法制委、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同时将电子稿发至邮箱yfrdb@126.com

(二)调研阶段(8月—9月上旬)

1、各参评人员通过联系选民各自开展调查研究,收集群众对县公安局、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县人大常委会派出5个评议调研组(详见附件),依据县公安局、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的工作职责和本次工作评议的主要内容,通过走访、座谈、查阅资料、实地察看等形式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县直有关单位、乡镇、人大代表等对县公安局、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形成书面材料分别报送县人大法制委、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法制委、教科文卫工委在梳理汇总的基础上分别形成书面调研报告。

3、各乡镇人大要协助县人大常委会收集对县公安局、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形成书面材料于8月15日前分别报送县人大法制委、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同时将电子稿发至邮箱yfrdb@126.com

(三)评议阶段(9月上旬)

1、县人大常委会于9月7日上午8:30在县行政中心115会议室召开对县公安局工作评议大会。参会人员为:全体参评人员,县政府领导,县监察委主任,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县公安局领导班子成员、机关科室主要负责人及其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大会议程为:县公安局主要负责人作工作汇报;其他参评人员和与会人员作评议发言;县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作综合评议发言;参评人员根据测评标准,对县公安局进行测评打分,评定档次(分很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四个档次,95分以上为很满意单位,80—95分以下为满意单位,60—80分以下为基本满意单位,60分以下为不满意单位);县公安局主要负责人对评议意见作表态性发言;县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讲话。

2、县人大常委会于9月7日下午3:00在县行政中心115会议室召开对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工作评议大会。参会人员为:全体参评人员,县政府领导,县监察委主任,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领导班子成员、机关科室主要负责人及其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大会议程为: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人作工作汇报;其他参评人员和与会人员作评议发言;县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作综合评议发言;参评人员根据测评标准,对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进行测评打分,评定档次及分值同前。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对评议意见作表态性发言;县政府领导讲话;县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讲话。

3工作评议大会结束后,县人大法制委、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将评议意见进行归纳整理,形成书面评议意见,提交主任会议研究后,以县人大常委会名义分别交县公安局、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进行整改,并抄报县委、抄送县政府。

(四)整改阶段(9月中旬—11月下旬)

1、县公安局、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根据评议意见,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并在9月22日前将整改方案分别报送县人大法制委、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

2、县人大常委会派员开展跟踪监督,督促评议意见整改落实。

3、县人大常委会于11月下旬听取县公安局、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整改情况汇报,并分别由参评人员进行测评打分,评定档次。如测评结果为“不满意”的,县人大常委会将责令被评单位再次整改。

六、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端正态度。对政府部门开展工作评议,是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行监督职能的重要方式,也是促进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不断改进和提高工作的有效形式。县公安局、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要正确对待这次工作评议,认真开展自查,积极配合评议,虚心听取意见,自觉接受监督,积极进行整改,把工作评议作为改进工作、自我教育、不断完善、全面提高行业工作水平的有利契机,边评边查,边评边改。

(二)深入调研,注重实效。各评议调研组要深入有关单位和干部群众中广泛听取意见,掌握真实情况,为评议工作提供事实依据。调研中要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的原则,既要听取批评意见,也要听取表扬意见;既要帮助找出问题和不足,也要实事求是地肯定成绩。评议反映的问题要真实、具体,提出的建议要切实可行,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评议时要加强与县公安局、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的沟通、协调,切实增强评议效果。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评议工作由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和部署,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负责组织实施,县人大法制委、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牵头落实评议的各项具体工作。各评议调研组要在县人大常委会的统一部署下,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扎实开展好评议调研,确保圆满完成评议工作。县新闻单位要积极配合,加大宣传力度,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活动,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

附件:县人大常委会评议调研分组安排

 

 

 

附件:     

 县人大常委会评议调研分组安排

 

第一调研组:

调研单位:恩江镇、古县镇、陶塘乡,县工业园及相关企业、个体工商户

调研人员:黄东军、李运伟、聂炳峰、陈香香、张  伟、邹检生,联系人:张  伟

第二调研组:

调研单位:藤田镇、瑶田镇、潭头乡、三坊乡、龙冈畲族乡、君埠乡、上溪乡

调研人员:雷永发、陈月洪、吴美华、夏文云、张辉耀、曾春庚,联系人:曾春庚

第三调研组:

调研单位:佐龙乡、八江乡、鹿冈乡、沿陂镇,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农业局、林业局、卫计委、工信委、商务局、城管局

调研人员:卢  胜、汪志民、詹景春、陈金南、陈广宗,

联系人:詹景春

第四调研组:

调研单位:沙溪镇,上固乡、县委政法委,县监察委、公安局、法院、检察院、司法局、交警大队、森林公安局

调研人员:黄道波、王梅花、朱春龙、魏军辉、龙家凤、陈  波,联系人:魏军辉

第五调研组:

调研单位:潭城乡、坑田镇、七都乡、石马镇,中村乡、县财政局

调研人员:邓建华、宋明根、陈平贤、程军梅,曾  喆,

联系人:宋明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