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办、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各乡镇人大: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县公安局、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进行工作评议的实施方案》(永常发[2018]24号)精神,经主任会议研究,定于9月19日召开评议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8年9月19日(星期三)下午3:00,会期半天。
二、会议地点
县行政中心一楼115会议室。
三、会议议程
1、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人作工作汇报;
2、参评代表和与会人员作评议发言;
3、县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作评议综合发言;
4、参评代表对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工作进行测评打分;
5、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对评议意见作表态发言;
6、县政府领导讲话;
7、县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讲话。
四、参会人员
1、县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
2、县政府领导,县监察委主任,县法院院长、县检察院检察长;
3、市人大代表:陈知勇、胡怀松、宁志斌、祝林生;
4、县人大代表:陈 波、陈广宗、吴昌禄、张志华、肖建平、解宝昌、阙 勇、汪建平、丁学伟、范敦志、李洪鸣、王家任、郭小飞、钟海明、薛 松、李 峰、肖国辉、艾军明、权 勇、宁鸿先、王服平;
5、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领导班子成员、机关科室主要负责人及其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由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负责通知参会)。
五、有关事项
1、请参会人员按时到会,并提前10分钟入场。
2、请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准备好60份书面汇报材料,于9月17日下午5:00前送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行政中心五楼503室)。
3、请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于9月17日上午11:00前将参会人员名单发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邮箱:yfrdb@126.com。
4、请县广播电视台和《今日永丰》记者到会采访。
永丰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8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