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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决定精神转化为推进疫情防控工作的坚强动力 ——永丰县人大迅速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疫情防控的决定精神

作者:兰蓓 发布日期:2020-02-11 来源:  阅读次数:

2020年2月10日,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为深入贯彻落实《决定》精神,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部署,广泛动员社会参与,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社会公共安全,永丰县县乡两级人大认真学习传达并贯彻落实,切实将《决定》精神转化为推进疫情防控工作的强大动力。

为学习领会《决定》精神,永丰县人大常委会迅速响应,带头掀起学习贯彻高潮。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傅伟要求,省人大作出的《决定》,对于打好当前防控疫情的人民战争,提供了有力的依据,请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及村居委会,强化宣传,并将相关要求落实到位!

为将《决定》精神传达到位,县人大常委会快速响应,积极部署,通过OA正式发文。各乡镇人大以微信群为“分会场”,结合实际情况认真学习领会,主动传达落实。同时,为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县乡两级人大利用微信、微博、网站等媒介积极转发,借助互联网信息技术手段,织密宣传网,着力提高疫情防控意识和防控能力。

打通宣传“最后一公里”是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的致胜法宝,为此,潭头乡人大迅速作为,要求各村(居)委会将《决定》精神以公告形式张贴在宣传栏等醒目位置。截止目前,全县所有乡镇人大纷纷行动,将《决定》精神送达至每一个小区、工地和超市,用实际行动将疫情防控重要精神传达至每一位普通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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潭头乡人大迅速行动,以公告形式将张贴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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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县镇疫情防控检查点,值守人员正认真阅读文件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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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社区干部值守人员利用值班时间张贴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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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值班干部认真阅读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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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家坪社区在告示栏张贴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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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县镇人大干部进村入户积极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