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3月3日上午,县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扩大)会,认真学习《决定》精神,深刻领会核心要义,积极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意见。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傅伟主持会议。
会议原文传达了《决定》的重要精神内涵,诠释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出台《决定》的重要意义,部署了下一阶段贯彻实施《决定》的关健举措。
傅伟指出,全国人大常委会出台《决定》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体现,是在保护野生动物法律进一步修改完善前、优先及时明确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的有力之举,是严厉打击野生动物非法交易、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的法制遵循,更是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倡导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务实之策。
傅伟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贯彻执行的思想共识。要认真学习,深刻领悟,以为人民负责的使命和担当,结合人大监督职能,发挥代表联系选民的天然优势,从严从紧推进疫情防控工作,强化野生动物保护,高质高效推动《决定》精神落实落地。二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贯彻执行的优良环境。要拓宽宣传载体,创新宣传方式,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强化人民群众增强野生动物保护和公共卫生安全的意识,营造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的良好环境,倡导积极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三要强化使命担当,确保人大监督的职能发挥。要以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斩断非法野生动物交易的利益链条,加强野生动物保护。今年,县人大常委会已将《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决定》贯彻执行情况纳入了2020年度重点监督计划,县人大将深入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法专项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及相关部门专项工作报告,着力跟踪督办审议意见落实,有效推动问题整改,确保全国人大《决定》在基层落地见效,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