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上午,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二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傅伟,副主任雷永发、卢胜、邓建华、张敏、曾凝和其他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会议。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牛洪振,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红桃,县纪委监委、县人民法院、县政府办、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同志,县人大社会委副主任委员、县人大法制委委员、县人大财经委委员,部分乡镇人大主席列席会议。会议应到组成人员26人,实到24人,符合法定人数。会议由傅伟主持。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吴盛友代表县人民政府作的《关于2019年度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
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红桃作的《永丰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永丰县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修订稿);审议了相关人事任免议案,决定任命帅连清同志为县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和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主任,钟军平同志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刘晖同志为县林业局局长,李贵平同志为县统计局局长,张汉龙同志为县民政局局长。傅伟代表县人大常委会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新任命人员在会上庄严向宪法宣誓。
傅伟对新任职干部今后工作提出了希望和要求:要坚守信仰、珍惜机遇,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胸怀大局、立足岗位,始终与县委、县政府同频共振;要恪尽职守、锐意进取,践行新时代担当精神,努力在新岗位上创造新业绩。
吴盛友向大会作《关于2019年度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
陈红桃向大会作《永丰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报告》
新任命人员右手握拳,向宪法庄严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