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4月26日决定免去:
陈月平同志的永丰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罗志云同志的永丰县人民法院审监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庞芝生同志的永丰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永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9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