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12月29日任命:
陈红梅同志为永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
罗军同志为永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周春红同志的永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永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