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4年10月18日任命:
孙清武同志为永丰县人民法院藤田人民法庭庭长;
陈庆荣同志为永丰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
郑美蓉同志为永丰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庭长。
免去:
陈庆荣同志的永丰县人民法院藤田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李 斌同志的永丰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刘伟圣同志的永丰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庭长职务;
孙清武同志的永丰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职务;
郑美蓉同志的永丰县人民法院沙溪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刘辉翔同志的永丰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永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