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59号)
永丰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7月9日决定任命:
李志伟为县行政审批局局长;
江志新为县水利局局长;
万 荣为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局长;
李素珍为县民政局局长。
决定免去:
聂文安的县水利局局长职务;
张汉龙的县民政局局长职务。
因机构改革,不再保留或机构更名的原县政府工作部门,涉及由县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自然免除。
现予公告。
永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