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1日在永丰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上
县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 宋明根
大会主席团:
县财政局局长曾凝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永丰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提交的《关于永丰县2018年全县和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19年全县和县级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各代表团进行了认真审议。县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以下简称财经委)结合会前初步审查和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对县人民政府提出的2018年全县和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19年全县和县级预算草案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关于2018年全县和县级预算执行情况
全县财政总收入完成200057万元,比上年增长11.4%。全县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123318万元,比上年增长8.3%。列入财政总决算的收入是361896万元,比上年增长14.3%。实现可用财力356807万元,全县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是355162万元,比上年增长20.3%。滚存结余1645万元。
县级财政总收入完成189465万元。县级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112726万元,比上年增长21.1%。列入县级财政总决算的收入是351304万元,比上年增长18.8%。实现可用财力295413万元,县级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是293768万元,比上年增长25.0%,滚存结余1645万元。
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86469万元,比上年增长15.2%。列入政府性基金总决算的收入共108454万元,比上年增长4.8%,实现可用财力6575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4201万元,比上年下降7.3%。收支相抵滚存结余1553万元。
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24167万元,比上年增长31.7%;支出108961万元,比上年增长44.6%;本年收支结余15206万元,年末滚存结余91376万元,比上年增长20.0%。
财经委认为,2018年,县人民政府及其财税部门在县委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从更高层次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西工作重要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全会部署和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有关预算决议,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并聚力增效,扎实开展减税降费、预算绩效管理等各项财税改革,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优生态、惠民生、防风险等工作,全年各项预算收支任务完成较好,为我县打好三大攻坚战、加快经济转型升级、实施重大民生工程等提供了资金保障。总的来看,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良好,较好地完成了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预算目标任务。同时,预算执行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压力加大,收支矛盾进一步凸显;一些预算编制还不够科学准确,预算执行的约束力有待增强;部分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绩效不高;绩效理念尚未牢固树立,绩效评价工作水平有待提高;政府隐性债务风险不容忽视等。这些问题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应积极应对,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二、关于2019年全县和县级预算草案
2019年全县财政总收入预算安排2160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8%,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安排1320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7%。预计全县一般公共财政预算可用财力为262000万元。全县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安排为262000万元,预算收支平衡。
县级财政总收入预算安排2070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9.3%,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23000万元。预计县级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财力为2360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为236000万元,预算收支平衡。
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520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39.9%;列入基金预算可用财力为67500万元;基金预算支出安排67500万元,收支相抵平衡。
全县各项社保基金预算收入10856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12.6%;各项社保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003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7.9%;本年收支结余8265万元,年末滚存结余99641万元。
财经委认为,县人民政府提出的2019年预算草案,落实了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十四届六次、七次全会和市委全会的决策部署,符合当前我县的财政经济实际。收入预算安排实事求是,预期目标与经济发展相匹配,支出预算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首要战略,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符合严格压缩一般性支出、集中财力打好三大攻坚战,保障重大政策以及重点项目、重点领域需要,优先安排保工资、保运转和保基本民生等要求。总的来看,2019年全县和县级预算草案可行。建议本次大会批准县人民政府提交的《关于永丰县2018年全县和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全县和县级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县人民政府提出的2019年县级预算草案。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