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办、县林业局,各乡镇人大: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县林业局、县教体局进行工作评议的实施方案》(永常发[2017]17号文件)精神,经主任会议研究,定于7月7日召开对县林业局工作评议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7年7月7日(星期五)上午9:00,会期半天。
二、会议地点
县行政中心一楼115会议室。
三、会议议程
1、县林业局局长黄剑雄同志作工作汇报;
2、参评代表和与会人员作评议发言;
3、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敏同志作评议综合发言;
4、参评代表对县林业局工作情况进行测评打分;
5、县林业局局长黄剑雄同志代表县林业局对评议意见作表态发言;
6、县政府分管领导讲话。
四、参会人员
1、县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
2、县政府分管领导,县法院院长、县检察院检察长;
3、市人大代表:张小红、王春华、陈月琴;
4、县人大代表:吴昌禄、解宝昌、曾永平、凌清富、范敦志、郭小飞、门 杰、叶时钦、聂 煜、李赫禹;
5、县林业局股级以上干部及其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由县林业局负责通知参会)。
五、有关事项
1、请参会人员按时到会,并提前15分钟入场。
2、请县林业局于7月6日上午10:00前将参会名单报送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邮箱:yfrdb@126.com。
3、请县林业局准备好50份书面汇报材料于7月6日下午5:30前送县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工委。
4、请县电视台和《今日永丰》记者到会报道。
永丰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7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