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聂炳峰同志辞去永丰县人民代表大会
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永常发[2017]18号)
永丰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17年6月9日决定:同意接受聂炳峰同志辞去永丰县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请永丰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
2017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