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
永丰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9年2月13日决定如下任免名单。
决定任命:
万勇同志任永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徐世菊同志任永丰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潘宏同志任永丰县科学技术局局长;
江爱民同志任永丰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杨晋伟同志任永丰县司法局局长;
郭青禄同志任永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周彧同志任永丰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丁学桉同志任永丰县商务局局长;
万桂林同志任永丰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局长;
李晟同志任永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李剑同志任永丰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刘勇同志任永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王元仟同志任永丰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张德贵同志任永丰县扶贫办公室主任;
叶时钦同志任永丰县城市管理局局长。
决定免去:
李北生同志的永丰县司法局局长职务;
李剑同志的永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刘勇同志的永丰县教育体育局局长职务。
涉及永丰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部门职务调整的人员其改革前的原任职务自然免除。
永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9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