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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丰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作者: 发布日期:2018-01-16 来源:  阅读次数:

——2018年1月16日在永丰县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县人民法院院长  龙裕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7年主要工作回顾

 

2017年,我院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以及市中院的精心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一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充分发挥司法职能,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法律保障。

一、紧扣中心,服务保障发展大局

(一)认真贯彻全县重大决策部署。认真执行省高院《关于为建设富裕美丽幸福江西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市中院《关于为全市“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依托审判职能,延伸司法服务,为全县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加大司法服务园区企业力度,积极结对帮扶22家企业,选派一名法官常驻园区法制保障中心,为园区企业提供零距离法律服务;实施诉讼财产保险责任担保制度,降低企业维权成本;积极参与精准扶贫和美丽乡村建设,助力挂点村早日脱贫致富;严厉打击“强非敲”等违法行为,为重点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司法保障;严惩危害社会稳定的各类刑事犯罪,努力营造和谐平安的社会环境,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和获得感。

(二)全面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贯彻落实省高院《关于服务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和推进绿色崛起的若干意见》,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合议庭,加强对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依法审理影响或破坏生态环境刑事案件25件56人,审结了傅秋华等非法采矿案,切实推进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生态环境资源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提供司法保障。

(三)升级打造矛盾联合化解中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探索创新,在县委领导、政府支持下,成立县矛盾纠纷联合化解中心,将调解范围扩大为全领域矛盾纠纷化解,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为高效、便捷的调解服务。返聘两名退休法官常驻中心参与调解,建立调解人才库,当事人可自主选择调解人员;在全国率先开发使用“矛盾多元化E调解”系统,矛盾纠纷移交联化中心后,通过该系统即可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矛盾登记、人员调度、排期调解等各类前期工作。当事人无需到现场即可通过该系统的网上调解功能进行远程调解,调解过程全程录音录像。从登记、调解到司法确认,快则一天即可完成,大大提高了矛盾化解效率。2017年,联化中心化解各类重大矛盾纠纷124起,调处成功率达98%以上。联化中心工作经验在全市推广,福州市委政法委先后两次组织全市政法干部来中心考察,《中国改革报》大篇幅报道中心工作经验。

二、聚焦主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共受理各类案件2903件,比上年同期2591件上升12.04%,办结3377件(含旧存538件),比上年同期3016件上升11.97%,办结率为98.14%,一审服判息诉率达97.12%。

(一)依法惩治刑事犯罪,营造安全稳定环境。共受理刑事案件146件,审结154件(含旧存11件)。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审结了张泽财等人聚众斗殴案,对二十余名被告人均依法判处实刑,其中,对主犯张泽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依法审理危害公众安全以及妨碍社会管理秩序类案件68件,沉重打击犯罪分子嚣张气焰,提升公众安全感;严惩损害群众身边利益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11件,有力推动了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对未成年犯、初犯、偶犯、过失犯依法从宽,减少社会对立面。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对破坏森林环境资源、制毒贩毒等典型案件进行重点宣传报道。

(二)有效化解民商纠纷,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受理民商事案件1593件,审结1738件(含旧存180件)。慎重处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101件,确保了交通事故受害人及时得到赔付;依法审理浙商联盟拖欠农民工工资系列案、刘五根合同纠纷系列案,保护交易安全,维护公平竞争;妥善处理婚姻家庭纠纷469件,促进了家庭和谐、邻里和睦,维护了社会安定;认真办理执行异议、环境侵权纠纷等新类型案件,切实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

(三)妥善处理行政案件,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受理行政案件12件,审结17件(含旧存5件),审结率为100%;审查行政非诉案件90件,全部裁定准予执行。注重行政协调,加强与行政机关的联系与沟通,既支持依法行政,又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开展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的宣传推广工作,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诉讼权益。

(四)大力创新执行方式,全力攻坚执行难题。受理执行案件950件,实际执结821件(含旧存70件),实际执结率为65.06%,实际到位标的金额2.5亿余元,共公布失信人员707名,司法拘留33 人,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3件,已判刑1人,有力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司法权威。一是建立执行治理新格局。积极争取党委、人大、政府的支持,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法委协调、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各界参与”的执行综合治理大格局。二是完善失信惩戒机制。进一步扩大信用惩戒范围,除向最高人民法院失信惩戒系统、江西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推送失信被执行人外,大力推行向乡镇、综治办、文明办、组织人事、纪检监察、教育、民政、移动通信等部门集中推送执行案件信息,累计推送320件案件的信息,加强对失信行为的限制和约束。2017年8月,率先在全省法院实行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手机强制绑定失信彩铃措施,对156名失信被执行人设置失信彩铃,有18名被执行人因被定制失信彩铃被迫交纳执行款四十余万元。三是全面推行网络司法拍卖。坚持网络司法拍卖优先、委托司法拍卖须报经审批的原则,在淘宝网开展网络司法拍卖工作。自开展网络司法拍卖以来,网拍率100%,溢价率33.13%,节省拍卖佣金18.61万元。

三、深化改革,实现审判提质增效

(一)落实法官员额制,实施人员分类管理。按照上级法院部署,严格按照员额法官遴选程序,入额遴选在坚持政治标准的基础上,突出对办案能力、司法业绩、职业操守的考察,坚持考核为主、考试为辅的原则,对入额候选人进行公开选拔;首批入额法官21名,占中央政法编制数的30%,圆满完成了法官员额制改革,对员额法官、司法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分类定岗,优化审判资源配置。对外公开招聘书记员,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基本实现1:1:1的标准配置。

(二)落实司法责任制,规范司法权力运行。严格贯彻落实司法责任制相关规定,进一步厘清各类司法人员职责权限,入额法官均在一线办案,未入额人员不得独立办案。一是完善审判管理监督机制。积极组建审判团队,由主审法官或审判长自行签发裁判文书,真正做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建立院庭长办案制度,院庭长办结案件1545件,占全院员额法官办案数的50.56%,院庭长办案数较上年增长48.63%。全院结案率位列全省第五名,员额法官人均结案145.52件,较改革前上升32%。二是积极出台司改配套制度。出台审判团队组建方案、员额法官办案数量规定、人员分类定岗实施办法、专业法官会议工作规则、员额法官退出机制实施办法、合议庭工作规则等规定,进一步规范审判权力运行。三是稳妥推进诉讼制度改革。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严格执行罪刑法定、非法证据排除、疑罪从无等原则,确保刑事案件质量,维护刑事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三)落实职业保障制度,提高法官职业化水平。认真执行上级法院的安排部署,圆满完成入额法官单独职务序列工资套改。建立了绩效考核制度,合理考核案件质量和效率,并以考核结果将作为法官等级管理、评优奖励及员额退出的重要依据。

(四)加强科技应用能力,创新举措提升质效。大力推进网上办案、网上办公、网上诉服等业务系统深度应用,实现全业务网上办理,电子卷宗制作率、电子签章率等网上办案指标均达100%;充分应用数字审委会系统,实现了案件信息流转、案件材料展示、会议过程记录、会议讨论决议等工作网上运行,有效促进审判委员会规范、高效运行。在全市法院率先建成收转发E中心,实现诉讼材料收、转、发事务集约化、数字化管理,实现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及深度利用。共完成电子送达624人次、直接送达1985人次、邮寄送达1368人次、外出送达158次、公告送达443次,既节约成本,又提高效率,将法官从繁重的送达任务中解脱出来,着力解决送达难。

四、从严治院,打造过硬法院队伍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始终把讲政治放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进一步增强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按照“四敢四为”要求,大力推行“担当实干 马上就办”工作作风,组织开展“作风提升年”活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断强化使命担当意识。

(二)加强业务技能建设。开展学术研讨、庭审观摩、庭审直播、文书评比、速录测试、法警训练等活动,提升干警理论及业务水平,争当新时代公正为民的好干警。2017年,我院干警发表学术调研、宣传信息类文章343篇,荣获全市法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工作先进单位。

(三)加强廉洁作风建设。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确保公正高效廉洁司法。完善岗位职权利益回避制度,规范法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接触、交往行为。加强纪律规矩经常性教育,引导法官养成纪律自觉。

(四)加强智能管理建设。安装车辆自动识别道闸门和各类安检系统,规范外来人员管理;在公共区域的法官窗口安装直连法警大队的警报系统,对突发事件及时示警;采用人脸识别考勤机,督促机关干警遵守上下班纪律,纪检监察部门可通过远程系统监督机关干警遵守食堂用餐制度和派出法庭干警上班情况;每辆警车上均安装GPS卫星定位管理系统,对外出车辆实时点位监控。

五、接受监督,促进司法公开公正

(一)主动接受各方监督。坚决贯彻县委决策部署,主动向县委、县人大报告工作,自觉配合市人大对我院司法公开工作调研、县人大对我院执行工作调研,积极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89人次旁听16件案件庭审。增补人民陪审员9名,人民陪审员参与陪审1864人次,适用普通程序陪审率达100%。邀请律师、法律工作者、社区代表和金融界代表等187人次参加座谈会,通报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建议。

(二)拓宽司法公开渠道。大力推进审判流程公开、庭审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四大平台建设,确保司法活动在阳光下运行。依托全省法院综合服务平台,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置2台查询机用于司法公开,畅通内外网数据交互,实现全流程要素依法公开,完善司法公开和诉讼服务应用。建成10个科技法庭,助力庭审直播,全年直播社会关注度高的刑事、民事庭审318次,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裁判文书1759份。

(三)创新司法为民举措。为方便偏远山区群众诉讼,4个派出法庭坚持驻庭办公,就地解决矛盾纠纷。加大巡回审理力度,全年共巡回审理18次,为弱势群众提供上门司法服务。开通电子送达服务,当事人无需来院领取诉讼材料,可通过微信、彩信、QQ、电子邮箱直接接收诉讼材料,减轻当事人诉讼负担。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困难群众减、缓、免交诉讼费37.6万元,确保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对生活确有困难的申请执行人而被执行人确实无力履行的实行司法救助,发放司法救助金31.5万元。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院各项工作取得了一些进步,先后荣获全省优秀法院(2012-2017年)、全省公众满意政法单位、全市公众满意政法单位、创建“群众满意人民法院”先进单位等荣誉。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正确领导,县人大和各位代表依法监督,县政府关心重视,县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法院向所有关心、支持、帮助法院工作的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存在的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法官办案压力日益增大;二是基本解决“执行难”任务还很艰巨;三是智慧法院及两庭建设任务依然较重。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院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按照省、市法院和县委的部署,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为建成全省“工业强县、农产名县、美丽家园、民生永丰”,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永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为此,我们将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牢记使命,在服务大局上有新担当。按照中央、省、市、县委和上级法院的工作部署,围绕大局履职尽责,依法妥善审理各类案件,继续做好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以更加优质、便捷的方式维护群众的合法诉求,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二、忠诚履职,在维护公正上有新作为。把握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期待,切实聚焦主业,依法履职尽责,以服判息诉为重点抓好案件审判,以提升实际执行率为重点抓好执行工作,以公正高效的办案成效回应群众司法需求。

三、改革创新,在提质增效上有新成效继续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推进院庭长办案制度化、常态化,落实主审法官和合议庭办案责任制,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深化执行工作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执行方法,攻坚克难,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

四、坚定信念,在队伍建设上有新成果。按照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增强“八个本领”的要求,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打造对党绝对忠诚队伍。大力推进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着力提升法院队伍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的能力。

五、深度融合,在科技兴院上有新进展。加快智慧法院和信息化建设,加强人工智能与办公办案、日常管理的深度融合,深度开发运用各类执法办案及管理系统,充分运用信息化成果服务审判执行工作,促进科学决策,提高审判质效。

六、夯实基础,在司法为民上有新举措。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与人民法院工作发展不平衡、保障群众权益不充分之间的矛盾,切实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不断创新司法为民措施,完善便民利民机制,进一步减轻群众诉累。

七、推进公开,在接受监督上有新进步主动通过四大公开平台公开法院审执信息,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及时办理提案和意见建议;开展法院公众开放日,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对法院工作提出意见建议,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满足公众对司法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决心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执行本次大会的决议,自觉投身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法治永丰建设的新征程,锐意进取,埋头苦干,为决胜全面小康、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永丰篇章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