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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丰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永丰县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审查报告

作者: 发布日期:2018-01-17 来源:  阅读次数:

 (2018年1月17日永丰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凌忠圣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永丰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提交的《关于永丰县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书面)》,各代表团进行了认真审议。县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以下简称财经委)结合会前初步审查和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对计划草案和报告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关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财经委认为,2017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县上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省“工业强县、农产名县、美丽家园、民生永丰”奋斗目标,按照“三产并进、城乡同治、创新驱动、绿色发展”的思路,深入践行“三个走在前列”“两大战略任务”,以全面打赢脱贫攻坚为统揽,以供给侧结构改革为主线,以项目建设为抓手,聚力推进升级发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稳中有进,较好地完成了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为加快我县绿色崛起、开启现代化征程奠定了良好基础。但受宏观经济环境和宏观调控政策等诸多因素影响,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依然面临着经济增长内生动力不足,经济总量偏小,提质发展压力大,新生动能带动力不强,创新驱动战略仍需深入推进,实体经济发展仍面临不少困难,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仍较突出,民生改善任务依然艰巨等困难和问题。为此,我们必须坚定信心、保持定力,开拓进取、真抓实干,采取有效措施妥善解决。

二、关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财经委认为:县人民政府提出的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全面贯彻了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体现了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的决策部署要求,主要预期目标符合我县实际,落实计划的工作部署指导思想明确、重点突出、措施有力、切实可行。财经委建议本次会议批准县人民政府提交的《永丰县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以及《关于永丰县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