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聂学文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永常发[2017]22号)
永丰县人民法院:
永丰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17年8月1日通过如下任免名单。
决定任命:
聂学文同志为永丰县人民法院佐龙人民法庭庭长;
戴剑波同志为永丰县人民法院沿陂人民法庭庭长;
黄文娟同志为永丰县人民法院沿陂人民法庭副庭长;
罗志云同志为永丰县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决定免去:
傅运华同志的永丰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综合庭庭长职务;
戴剑波同志的永丰县人民法院沿陂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永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