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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丰县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关于2024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作者: 发布日期:2025-02-27 来源:  阅读次数:

永丰县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

关于2024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5227日在永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届第三十四次会议上

 

永丰县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魏军辉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会议安排我代表永丰县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以下简称法制委向常委会报告2024年全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对规范性文件开展备案审查,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一项重要监督职权。过去的一年法制委在县人大常委会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的决定、新修订的监督法和《江西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要求(以下简称条例)。与人大有关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其他工作机构(以下简称专工委)密切配合,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尽责,积极开展备案审查工作,为推进法治永丰建设出了积极贡献。

一、把好“报备关”,落实“有件必备”

2024年,到全县各制定机关报备的规范性文件49件,其中:县政府5件,县住建局1件,各乡镇人大43 。另外,县人大常委会向市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规范性文件1件,已通过人大常委会审查备案

体上全县各报备机关能够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及时、规范履行报备义务,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法委在收到报备的规范性文件后开展形式审查,对个别规范性文件存在备案文件不齐全、格式不规范等问题,及时通知制定机关正后重新报备。同时,通过不定期现场检查县政府、县监委、县法院、县检察院等定机关本发文目录等方式,督促制定机关及时报备规范性文件

二、把严“审查关”,做到“有备必审”

法制委积极发挥备案审查综合管理职能,在初步审查的基础上,根据文件所涉及的事项内容,分送有关专委进行归口审查。有关委在审查中严格把握合宪性、政治性、合法性、适当性标准,认真开展审查并反馈审查意见。从审查情况看,未发现制定机关超越法定权限增设自身权利或违法设定他人义务,相关规定也未出现与法律法规相抵触或不一致的情形,内容符合永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

三、把住“纠错关”,做到“有错必纠”

法制委会同县司法局对报备文件内容不规范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对永发改〔2023〕69号文《永丰县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和永发改〔2023〕68号文《永丰县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审查,发出审查建议两份,有关报备机关对审查建议反馈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重新报备。

外,全年没有收到县域内其他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公民对规范性文件提出的审查要求审查建议。

四、主要做法和履职能力建设情况

(一)强化培训学习引导备案审查走深走实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准确把握全国人大、省人大和市人大对备案审查工作提出的新思路、新要求、新举措;二是通过收看现场视频等方式参加全国人大组织的地方立法和备案审查培训;三是学习研究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所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方针政策等规定;四是专题研读江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修订的《江西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五是组织有关部门和乡镇的分管领导和业务人员召开了一次备案审查培训会。通过培训学习,全县各部门、各单位对备案审查工作认识更加深刻,业务水平得到有效提升,备案审查工作走的更深更实

(二)细化工作要求,建立备案审查工作机制

一是细化明确时间要求。依据省条例的要求,人大负责备案审查机构,每年第一季度前,必须向常委会报告备案审查专项工作情况,并把这一规定动作有效地细化固定下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二是具体细化了人大各专工委的职责。县人大法制委为我县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机构(以下简称备案审查工作机构),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处理和综合协调等工作。其他专工委依据各自职责,负责对有关规范性文件开展同步审查等工作。常委会办公室负责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三是对制定规范性文件机关提出具体要求。明确各制定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发布规范性文件,明确负责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工作的具体工作机构和专门人员,依法开展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工作。

(三)注重沟通衔接,提升备案审查履职能力

我们加强了与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委办的经常性联系,争取工作支持和业务指导。加强与县司法局、县监委、县法院、县检察院、有关乡镇的业务人员沟通交流,认真总结备案审查工作经验分析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促进了业务能力的提升。

五、当前备案审查工作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虽然我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日渐规范,但同时也还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在对标新修订的监督法和省条例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使用不足2024年,全国 31 个省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全部建成使用。2024年底为止,我已将38规范性文件录入了江西省级数据库,其中,县政府31件,人大1件,政府部门4件,法院2件。对照上级提出的数据库“全面、规范、应用”要求,我在数据库应用等方面还存在不足,全县61名数据库信息录入人员中,部分人员登入不及时,业务不熟练。经常定期登入数据库不够,个别人员的业务熟练程度还有差距。

(二)审查业务能力有待提高。新修订的省条例对备案范围审查标准、工作程序等作出了更具体更明确的规定,但在当前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背景下,审查时不仅仅是简单比对上位法规定,还需要审查工作人员透上位法规背后的立法精神和国家政策取向,而基层备案审查工作人员普遍存在对涉及改革的新法规新政策不熟悉、灵活运用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能力不足等问题。

六、关于2025年做好备案审查工作的建议

由于机构改革,2025年,备案审查工作将由新设立的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法工委)负责,对做好2025年备案审查工作提出如下建议:

2025年,法工委要在县人大常委会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完善备案审查制度”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的决定以及修订后的监督法和省条例要求,不断提升备案审查工作水平,积极推进更高水平的法治永丰建设

(一)认真学习贯彻修订后的省条例。组织各乡镇人大和“一府一委两院”有关业务人员认真学习贯彻修订后的省条例,按照职能要求、职权范围、职责边界抓好落实。抓好衔接配套,省条例的原则规定、工作要求,细化为更具体的实施办法。

(二)强化联合联动,提高工作质效。一方面,持续加强与其他专工委的合作,用好信息共享、联合审查等工作机制,开展主动审查、全面审查,并做好重点领域规范性文件的专项审查和清理。另一方面,持续完善审查反馈机制。认真反馈具体文件存在的合法性、适当性、规范性问题,对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明显不适当情形的,督促制定机关及时予以正。

(三)加大纠错力度,做到有错必纠。对所有报备的规范性文件逐一开展实质审查,对审查发现的“问题文件”做到发现一件妥善处理一件,确保审查的刚性制度落地落实。聚焦政治性、合法性、适当性审查标准,综合运用依申请审查、主动审查、专项审查、移送审查和联合审查等方式,持续开展涉平等保护的规范性文件专项审查和集中清理,及时清理废止违法、过时的规范性文件。

(四)多措并举,进一步提高审查能力。一要积极组织参加上级人大及相关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专题研讨、工作交流等;二要适时组织开展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业务培训、专题授课、案例教学;三要重视人才队伍建设,避免因人员离岗造成工作停滞的情况;四要提升备案审查智库建设水平,吸引更多的专家学者和法律实务工作者,通过委托审查文件、邀请参与论证、定期联合审查等方式,为备案审查工作献计出力。

(五)及时主动公开,做好宣传引领。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备案审查制度、工作和典型的宣传力度,主动公开备案审查工作情况,讲好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备案审查故事,不断提高备案审查工作社会知晓度和社会影响力。

 

附件:2024 年度永丰县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目录

 


 

附件

2024年度永丰县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目录

 

序号

报备机关

规范性文件名称

1

县人民政府

永丰县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规定

2

永丰县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相关工作的通知

3

永丰县林业经营收益权登记管理办法

4

永丰县深化集体林权制度“三权分置”改革实施细则

5

永丰县亡故人员骨灰跟踪管理办法

6

县住建局

永丰县城市规划区拆迁安置房、安置地自建房产权登记办理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