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3日在永丰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44次会议上
永丰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魏军辉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江西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的规定及本次会议安排,我现向常委会报告2025年全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一项重要监督职权,是保障宪法法律实施、维护国家法治统一的重要制度安排,也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2025年,法工委在县人大常委会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严格对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以下简称监督法)和《江西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以下简称省《条例》)的新规定、新要求,在县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工委)的密切协同下,认真履行法定职责,扎实推进“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为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服务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永丰作出了积极努力。
一、2025年主要工作与成效
(一)严把报备入口关,推动“有件必备”常态化
法工委始终将报备作为备案审查工作的起点,着力提升报备的及时性、规范性和完整性。2025年,共接收县人民政府制定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2件,主动审查了县政府派出机关县政府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所有报备文件均通过线上备案审查信息平台提交,实现了电子化接收与登记。同时,县人大常委会按照法定程序,向吉安市人大常委会报送规范性文件2件,均已通过审查予以备案。
为杜绝“应备未备”现象,我们建立健全了报备提醒与核查机制。一是强化日常督促,通过印发工作提示、电话沟通等方式,提醒各制定机关在新文件出台后及时履行报备义务。二是开展不定期核查,会同县司法局,对“一府一委两院”的发文目录进行对照抽查,核查是否存在漏报情况。三是严格形式审查,对报送的文件,从报备材料是否齐全、格式是否规范、内容是否完整等方面进行初审,确保了报备材料的规范统一。
(二)筑牢审查质量关,落实“有备必审”全覆盖
法工委坚持以审查为核心,着力提升审查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对所有报备的规范性文件,均启动审查程序,实现接收一件、审查一件。重点围绕文件的政治性、合法性、合理性、合规性以及是否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行审查,并在规定时限内提出书面审查意见。一是突出审查重点。将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切身利益,以及关乎改革大局、营商环境、生态环境保护、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的规范性文件作为审查重点,进行更为深入的合法性审视与合理性评估。二是完善审查标准体系。严格依据宪法、法律、法规,并参照国家政策精神进行审查,确保文件内容与上位法规定不抵触,与改革发展要求相适应。从全年审查情况看,规范性文件制定权限合法、程序正当、内容适当,未发现存在超越法定权限、减损公民权利或增加公民义务、与上位法明显抵触等重大问题。
(三)强化纠错刚性关,坚持“有错必纠”不动摇
法工委坚持监督与支持相统一的原则,对审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审慎稳妥地予以纠正,切实增强备案审查制度的刚性和权威。
一是扎实开展主动审查与专项清理。2025年10月至11月,法工委会同县司法局,对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发改委、县住建局等部门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主动审查和“回头看”。其中,发现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的通知》存在施行日期不符合《江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关于“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的强制性规定,以及超越部门文件权限,自行宣布废止县级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的问题。司法局立即启动纠错程序,督促制定机关限期纠正。相关单位高度重视,迅速收回了已印发的文件,修改了不当条款,并按程序重新公布、备案。此外,根据国家和省、市统一部署,协同县司法局组织开展了全县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经梳理审核,共决定废止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或已过时的规范性文件13件,宣布失效1件,有效维护了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
二是积极发挥典型案例指导作用。法工委注重将实践中的典型案例转化为工作经验。例如,在对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发改委联合制定的《永丰县建设工程联合验收管理办法》的审查中,精准指出了其程序与权限方面的问题,并监督其整改到位。该案例已作为典型经验上报吉安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对具体案例的剖析与纠正,不仅解决了文件本身的合法性问题,更对全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工作起到了生动的法治教育和规范指引作用。
三是畅通审查建议渠道。通过县人大官方网站、江西数字人大等平台公开备案审查工作信息,为社会公众提出审查建议提供便利。2025年度,未收到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或公民个人提出的书面审查要求或审查建议。
二、主要做法与能力建设
(一)强化理论武装,把牢政治方向
始终将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工作人员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深刻领会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准确把握新时代备案审查工作的政治定位和职责使命。通过参加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组织的线上培训、专题学习新修订的监督法及省《条例》等活动,不断提升从政治上审视、在法律上判断规范性文件的能力,确保备案审查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推进。
(二)健全工作机制,凝聚工作合力
着力构建职责清晰、运转高效的备案审查工作格局。一是细化内部职责。明确法工委承担备案审查的综合协调、研究指导、督促检查等职能;相关专工委负责对口领域规范性文件的专业审查;常委会办公室负责技术保障与档案管理。形成了“法工委牵头、专工委协同、办公室保障”的联动机制。二是强化外部衔接。加强与县司法局(承担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职能)的常态化沟通,建立信息共享、联合审查等工作协调机制。同时,主动加强与县监委、县法院、县检察院的联络,共同研究解决备案审查工作中遇到的共性问题和疑难问题。三是规范工作流程。制定并在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上通过了《永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明确了从报备接收、登记分送、审查研究、处理反馈到归档公开的全流程工作细则,确保各环节有章可循、有序衔接。
(三)注重能力提升,夯实工作基础
面对备案审查工作专业化要求高、涉及领域广的特点,法工委将能力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工程来抓。一是组织有关培训。年内,组织全县各制定机关负责备案工作的同志及人大相关工作人员,参加省、市人大举办的备案审查业务活动,并围绕新修订的省《条例》开展专题研读。二是开展案例研讨。选取具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组织审查人员进行研讨分析,在实战中提升发现问题和研究解决问题的能力。三是探索借助外脑。初步探索建立备案审查咨询机制,在遇到重大、疑难、专业问题时,征询法律顾问或相关领域专家的意见,为审查结论提供专业支撑。
三、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对标新时代新征程对人大监督工作提出的更高要求,对照新修订的法律法规确立的更严标准,我县的备案审查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
一是审查能力需进一步提升。随着改革深入推进和立法步伐加快,规范性文件所涉及领域的专业性、复杂性日益增强。审查工作不仅要比对具体条文,更要深刻理解上位法的立法精神、价值导向和政策背景。目前,基层审查队伍在知识储备、政策把握和综合研判能力上尚有不足,特别是对金融监管、数字经济、科技创新等新兴领域的法规政策熟悉程度不够。
二是制度宣传与公众参与度有待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的社会知晓度仍有提升空间,公民、组织主动提出审查建议的数量较少,依申请审查渠道的效能尚未充分发挥。运用备案审查案例进行普法宣传、法治教育的力度还不够。
三是工作机制的精细化水平有待提高。与“一府一委两院”之间在文件报备标准、审查意见反馈与处理结果的跟踪督促等方面,还需要进一步细化程序、增强刚性。备案审查信息平台的功能有待深化,数据分析与运用能力不足。
四、2026年工作思路与建议
新的一年,法工委将继续在县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推动备案审查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持续深化学习,全面贯彻新法新规。将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新修订的监督法及省《条例》作为全年工作主线,组织覆盖各制定机关和全县人大系统的专题培训,确保准确把握备案范围、审查标准、处理程序和法律责任,推动相关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二)聚焦重点领域,增强审查监督实效。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切,将涉及优化营商环境、促进乡村振兴、加强生态环保、保障改善民生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作为审查重点。探索开展专项审查和集中清理,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各项政策符合法治精神。强化对审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跟踪督办,确保“有错必纠”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加强能力建设,锻造专业审查队伍。通过定期组织业务培训、案例教学、经验交流,提升审查人员的政治素养和专业能力。探索与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建立合作,充实审查专家库。稳定工作队伍,加强业务传承,避免因人员变动影响工作连续性和专业性。
(四)推进公开透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落实备案审查工作年度报告公开制度,适时向社会公布典型案例。加大备案审查制度宣传普及力度,畅通和规范人民群众提出审查建议的渠道。主动向人大代表通报备案审查工作情况,邀请代表参与相关调研和论证,自觉将备案审查工作置于代表和人民的监督之下,使其成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
附件:2025 年度永丰县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目录
附件
2025年度永丰县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目录
序号 | 报备机关 | 规范性文件名称 |
1 | 永丰县人民政府 | 《永丰县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布点规划方案》 |
2 | 永丰县人民政府 | 《永丰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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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永丰县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主动审查目录
序号 | 制定机关 | 规范性文件名称 |
1 | 县工业园管委会、县生态环境局 | 《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的通知》 |
2 | 县住建局 | 《永丰县建设工程联合验收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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