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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召开

作者: 发布日期:2026-09-02 来源:转载《今日永丰》  阅读次数:

8月31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梁卫东、曾凝、冯明、夏文云出席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候选人聂建林,副主任候选人解方、李小兵、倪志林、杨建平、郭小飞,县政府副县长刘新,县人民法院代理院长万明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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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应到组成人员23人,实到20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26年民生实事人大代表票决项目推进情况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江西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2026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古祠堂、古书院等文保单位保护利用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工作情况、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民事执行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永丰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永丰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

会议还审议了人事任免事项,举行了新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仪式。


永丰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113号)


永丰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八次会议2026831日决定任命:

凌清富同志为永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刘露露同志为永丰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罗喜娟同志为永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免去:

李素红同志的永丰县统计局局长职务;

罗喜娟同志的永丰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局长职务;

桂云同志的永丰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职务;

李剑同志的永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职务;

梁海民同志的永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现予公告。


永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6831


永丰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114号)


永丰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2026831任命

李邦春、李兰同志为永丰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严威威同志的永丰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现予公告


永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6831日     


永丰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115号)


永丰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

关于永丰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

2026年8月31日永丰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宪法、地方组织法、选举法和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时间的通知》,我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从2026年5月开始至2026年8月结束,选举产生县人大代表240名。对各选区选出的人大代表,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了认真的审查。现将审查情况报告如下: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决定,我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总名额为249名。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和县选举委员会研究决定,除预留9名代表名额作为机动外,将240名代表名额分配给各选区选举。代表名额分配后,各选区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118个选区共组织304634名选民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代表进行差额选举,选出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40名。选举的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一线工人、农民、专业技术人员代表99名,占41.3%,其中工人代表4名,占1.7%;农民代表53名,占22.1%;专业技术人员代表42名,占17.5%;党政干部代表104名,占43.3%;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代表13名,占5.4%;新就业群体代表2名,占0.8%;新社会阶层人士代表2名,占0.8%;社区工作者代表9名,占3.8%;民主党派代表4名,占1.7%;解放军代表1名,占0.4%;少数民族代表6名,占2.5%。在代表中,中共党员151名,占62.9%;妇女代表98名,占40.8%。
经过审查,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认为,所选举的代表较好地体现了选民的意愿,也具有较为广泛的代表性,选举的各环节符合法律规定,当选的240名代表符合法律规定的当选条件,代表资格全部有效。
现予公告。

附:永丰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单


永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6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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