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1日在永丰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上
县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 宋明根
大会主席团: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凌忠圣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永丰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提交的《关于永丰县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书面)》,各代表团进行了认真审议。县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以下简称财经委)结合会前初步审查和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对计划草案和报告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关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财经委认为,2018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经济形势和经济下行压力,全县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从更高层次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西工作重要要求,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及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的各项决议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紧紧围绕“共绘新时代永丰千年欧公故里新画卷”目标,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全县经济发展总体平稳、稳中有进、稳中提质,经济结构不断优化,发展质量效益不断提升,生态环境进一步向好,居民收入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群众获得感不断增强,较好地完成了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共绘新时代永丰千年欧公故里新画卷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面对当前国内外复杂的形势,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主要有:经济增长内生动力不足,经济下行压力较大;实体经济面临不少困难,营商环境仍需进一步优化;脱贫攻坚任务仍然艰巨;生态环境保护任重道远。对此,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高度重视,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关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财经委认为:县人民政府提出的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体现了中央和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扣省委十四届六次、七次全会和市委全会部署,符合我县实际和“十三五”规划要求,目标设置突出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导向,落实工作举措切实可行。财经委建议本次会议批准县人民政府提交的《永丰县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以及《关于永丰县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